再問點解....
2008.03.02 :: 星期日點解離左婚O既 couple, 雙方已經覆行左要做O既法律責任, 做爸爸的仲已經經常金錢同精神上支持個女, 點解仲有D 八公八婆批評佢話無情無義, 不負責任. 講真, 前妻死唔死, 同個前夫跟本已經毫無關係, 幫個女就算係盡道義上的責任, 其他野, 跟本就係兩不相欠, 點解仲有咁多人指指點點, 係咪要佢覺得內疚死先安樂?
秋官, 我撐你!
記載於譚生日記.
現有 1 個回應.
«上一篇 |
下一篇»






1. 大佬幹 | 2008.04.04 :: 18:18
近年啲香港人中晒啲傳媒毒,無咗自己嘅獨立思考能力.
箇個噤嘅戲子婆,為咗攢多幾個臭錢,背後做埋啲勸人為娼嘅事,
喪盡道德,香港法律,依靠妓女為生是刑事罪,早訧應將"它"成之
以法,以詔法紀,是否"它"為富豪做扯皮條就可消遙法外,更荒謬的是,曾特首竟然高調地哀悼"它".請問"它"對國家、社會有什
麼實質貢獻?大多數的表演者都是為名為利,港人盲目追星,崇拜
偶像....可哀! 要崇拜的,應像京劇名伶"梅蘭芳"先生這樣的演
藝家,日本侵華時,他令死都不肯為日本作表演,氣節高昂.
補充:如生活迫人,自己出作妓女是值得同情的.